学院再度被评为“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
近日,山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2013年度文明和谐创建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我院再度荣获“山西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称号,这是学院连续第九年获此殊荣。
学院党委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一项长效工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在院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各部门通力合作,全体师生员工锐意进取,齐心创建,开拓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学院2002年被评为“省直文明和谐单位”、2005年被评为“省直文明单位和谐标兵”持续至今,期间,2008年被评为“全国交通行业文明单位”。十余年来,学院坚持“育人德为先”,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文明建设载体创新,注重学生健康发展,积极开展理想信念、道德素养、心理健康、综合能力、安全防范等主题教育活动。经过长期的齐抓共管,文明创建与内涵建设相辅相成,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学生培养、社会服务等实力不断增强,师生精神面貌健康向上,社会影响明显提升。
学院此次获得“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的称号,是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高度肯定,同时更是一种激励和鞭策。面对荣誉,我们将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万众一心,秉承传统,开拓创新,继续以昂扬的态势做好2014年创建工作。
发布者:王文艳